深圳湾疏通航道项目:距离公示结束不足4天,你的参与非常重要

摘要:2020年3月27日


本文转载自深圳市蓝色海洋环境保护协会

3月20日-26日,广东省第三十九届“爱鸟周”举行,主题是“保护野生鸟类 维护生态平衡”。同时就在3月16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对拟发布的《2020年国家重要湿地名录》进行了公示。公示内容显示,拟发布国家重要湿地共29处,其中,位于广东省的有2处,分别深圳市福田区福田红树林国家重要湿地珠海市中华白海豚国家重要湿地。目前深圳相关部门也正在研究该区域申报国际拉木萨尔重要湿地。

作为一家立足深圳,关注海洋环境保护的公益机构,我们认为应该让更多市民了解本项目,公众有知情权与参与权,昨日我们发布深圳湾要开发旅游航线,你知道吗?,截止今天下午16:30,共公众参与21295,其中投票中93%反对票,留言400多条反对意见。目前该项目正在公示期,我们也希望更多市民能够在有效时间内,向相关部门提出自己的建议,支持也好,反对也好。同时很多市民希望提出见解,可是却不知如何撰写,在此,我们发布深圳各环保机构的大致意见(正式文本还在修订中),供大家参考借鉴。

关于环评报告公示时间、文本与交通局的公告
1、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于2020-03-19发布《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公众参与公告》,公示时间为起止时间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可是昨日,也就是3月25日我们发现交通局公示的文本是错的,对外公示的文件不是环境影响报告,而是《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送审稿》。昨日我们向交通局提出异议,交通局才发现文本放错了,于是于2020年3月25日中午11:27分更换文本。也就是该文本正式公示的时间只有5天了,这是不符合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的,我们提出异议,昨日下午,交通局同意将时间修改为3月25日。这样可以给我们研究报告文本争取一些时间。可是昨日晚上,交通局又将时间改为3月19日。我们今天上午正式致电,交通局有关人员回复“昨日办公室改过日期,但是宣传科后来认为不能这么随意,所以又改回去了。承认是部门失误,如果舆情比较强烈,会考虑适当延长公示期。”我们今日已经正式向深圳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提出异议。作为全国改革开放示范城市的深圳,我们相信相关部门最后一定会坦诚失误,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 公告附件上传时间截图
2、昨晚21:21分,交通局官方微博正式发布《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评公示相关情况》,文中明确说明“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所在区域不属于广东省海洋生态红线区”。在记者采访过程中也明确向相关记者如此回应。可是事实是,整个环评文本中明确说明该项目在海洋生态红线范围内,在省海洋生态红线166地块,靠近167地块。建议交通局能够撤回之前公告,或者对之前公告进行修改。
△ 交通局微博发布内容
我们认真研究了环评文本,的确在环评文中第38页中是有表述该项目不在红线范围内,可是下面的图又在红线范围内,后面所有的论证也都在红线范围内。不知道这个项目是在呢还是不在呢?(我们猜测环评单位该处应该是笔误,交通局则直接引用)。

△ 该项目环评P38写的是不在红线范围内


△ 该项目环评P39页的图上表述项目在红线范围内
△ 后面环评报告中表述该项目在红线内
一期与二期的关系辩论与项目开展的意义
报告中明确,“项目规划航线将延伸至红树林生态公园,途中可眺望人才公园及深圳湾滨海休闲带大部分区域 ,以及香港米埔自然保护区,并新造专化、清洁型环保游览船 在该 航线上运营将“海上看深圳”游船旅游项目打造为深圳城市里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所以才会建设本项目。
可是,上述内容全部是基于项目二期,而并非一期。也就是说如果二期不能建设,一期建设也就没有多大意义。可问题是,二期建设将会穿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这个在国内法律里面是绝对不允许的,深圳资源相关部门也是断然不会答应的。也就是说二期基本建设不了,那二期建设不了,是不是一期也就没多大意义了,那还开工做什么呢?

△ 该项目环评报节选

△ 计划中的二期直接穿越红树林核心区

项目的必要性及经济效应论证
1、经济分析
项目环境报告中明确说明“深圳湾水域范围内目前尚无航道”,本项目是全新的项目,也就是说为了本线路,不仅是要疏通航道,还要特意修建船只,修建码头,还要建设灯光景观带,其中还要经过深圳湾大桥,需要做防撞击措施等,而这还远远不够,一期建设完了,效果还不好,还得继续二期。同时深圳湾是淤泥区,为了保证航线运营,需要定期投资疏浚……

△ 该项目环评报节选

△ 该项目环评报节选
这样一个全新的大工程,需要大体量的投资,不知道相关部门是否有做决策的分析和收益分析。本项目需要投资10993万元,重新买船、修建码头、修建灯光带、防撞击措施,还要定期疏浚,这得花多少钱,我们不得而知,估计总共5亿不止。可是这个项目的收益呢?
根据目前报告的内容:“海上看深圳”游船旅游项目——坐船游深圳湾。2025年、2035年、2050年分别可增加营运收益1490万元、7268万元、16481万元。”。也就是说到2050年,30年后,我们在这个项目上收益的钱还不到投资的五分之一!实在不明白这种既没有收益,又严重破坏生态的项目又有何必要性。
而且深圳正在进行生态资源评估测算,如今项目投资还需要考虑生态损失,报告中明确说明如下生物损失,这些也要算进去的。同时有生态专家提出,生态补偿还不能这么算,这个数字只是算了静态的,而应该算动态的损失。
经过上面的论述,可以明确,该项目完全是得不偿失,投资远远大于收益。正如某专家建议,如果要投资,还不如多些投资,把深圳湾生态更好地修复,陆地旅游肯定比海上旅游更有价值。

△ 生物量来自环评报告
某鸟类教授的意见为:潮沟河道的位置连年变化,涨潮退潮幅度每天也会在改变,在这种生境中开通旅游航道普遍来说并不是太经济,环境污染固然需要考虑,但其行船的可操作性以及风险需要详细的评估,特别是观光船日后不一定可以随时运作,而是要看潮水而行,退潮时水位下降迅速,加上航道总体呈淤积之势,每天都会有所变化,潮水涨退时间每天也不一样,在这种多变的环境下行船的搁浅风险,对游客的生命财产的安全是否有好好的评估?另外船公司是否已经做好每天行船时间不一的准备?
2、必要性分析
在之前公示错了的《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送审稿》明确说明:“根据政府部门设想的观景点,结合周边水域情况,确定本项目的观光航线为从蛇口客运码头出发……”也就是说这个项目是根据政府部门设想而确定。
公示文本中对所有的项目必要性阐述,极为空洞。就是为了创建旅游示范区、展示改革开放成就而建设。所有的论据都是因为需要所以建设,因为要建设所以需要的逻辑……

△ 该项目环评报节选
文中本项目因为:是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的体现;“海上看深圳”游船旅游项目对拓展深圳滨海旅游业务、加快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特色航道工程是“海上看深圳”游船项目得以实施的基础保障;“海上看深圳”游船旅游项目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精神,是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的重要体现。所以要建设。
可是《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里明确可持续发展先锋。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打造安全高效的生产空间、舒适宜居的生活空间、碧水蓝天的生态空间,在美丽湾区建设中走在前列。明确提出“完善生态文明制度。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对违法行为“零容忍”。构建以绿色发展为导向的生态文明评价考核体系,探索实施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核算制度。”
《关于勇当海洋强国尖兵加快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决定》中也明确在凸显新时代海洋城市文化特色,倡导海洋与人共生的生活形态方面,根据《决定》,到2020年,全市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40%,海洋生态红线区覆盖率不低于25%。开展生态整治修复,促进“三生协调”,构建绿色活力海岸带,从点到面、陆海联动,全面落实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的确在相关文件中也提到了促进旅游发展,可是解读文件不能仅解读一半吧。
正如深圳某规划院专家的评论:1997年,为了保护红树林,滨海大道在施工图已完成的情况下改线绕行,2005年,为了保护红树林,世界银行的大截排污水远距离输运方案搁浅,2020年,难道为了所谓的海上看深圳秀,破坏这来之不易的生态保护成果,如果海上只看到那光芒万丈的高楼大厦,而看不到惊恐而四散而逃的飞鸟,看又有何意义呢?每一位去过深圳湾的市民应该投票表达自己的建议。

也如项目必要性部分所述:现有航线夜景未形成景观带。规划航线将延伸至红树林生态公园,途中可眺望人才公园及深圳湾滨海休闲带大部分区域,以及香港米埔自然保护区。这个事要慎重。夜景工程和对鸟类的干扰已经有很多证据。本项目若将夜景工程延伸至红树林公园,势必将对鸟类造成很大干扰。深圳湾是东亚水鸟国际迁徙通道的主要节点,每年有大量鸟类包括国家重点保护鸟类在此栖息觅食。我们真的为了打造全新的名片,却毁掉一个现有的名片吗?全国只有深圳在市中心有一个国家自然保护区,只有在深圳,在市中心可以欣赏十万只候鸟迁飞。破坏了我们深圳的骄傲,去做一个新的还不知道是否可行的线路,真的有必要性吗?

规划相符性讨论
项目环评报中,做了一系列相符性讨论,可是同样是只截取了对旅游有利的一面,结论就是符合,可是对生态环境类的内容直接选择忽略。
1、《广东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P73
本项目非市民出行必须的交通设施,并不属于规划汇中所指的“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之一的加快推动粤东西北地区绿色振兴发展的建设要求”,本项目完全不符合规划要求,既没有解决出行需求,也破坏了海洋生态,并无助于推动地区绿色振兴发展。并且,规划中要求“加大珊瑚礁、红树林、海草场等典型生态系统保护力度,遏制近海及海岸生态环境恶化和海洋生物资源衰退,构建蓝色生态屏障。”本项目恰恰将破坏红树林生境。
所以根据本条内容,并不能得出报告结论中的“符合”。
2、《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P85
航道施工期将产生悬浮泥沙扩散,对大铲湾-蛇口湾港口航运区、深圳湾保留区引起超第一、二类海水水质的海域面积达66.79公顷,将造成该区域鱼卵仔稚鱼、游泳生物的死亡,进一步影响候鸟食物来源。二期将会穿过深圳湾海洋保护区,该区域的管控要求“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红树林的生活生产设施”。
所以根据本条内容,也并不如报告结论中的“符合”。
3、深圳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相关 P21
航道位于重点治理区,海洋环境质量较差,污染严重,以扭转海洋环境恶化趋势为主要管理目标。且位于红树重点恢复区域,而疏浚则恰恰影响红树生长。

由于时间限制原因,其他法规未能完全查阅。

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1、项目地位于最重要的鸟类保护范围,环评中却完全忽视,深圳湾每年将近十万只候鸟在此栖息,其中凤头潜鸭、普通鸬鹚、黑脸琵鹭等6种水鸟的数量,超过全球总数量的1%,是鸟类的重要栖息及觅食场所,具有非常高的生态价值。可是偏偏整个环评报告中完全忽视了对鸟的影响!这明显就是避重就轻,最严重,影响最大的鸟类,竟然完全不评价。

环评报告里完全忽略疏浚工程以及日后营运期间对迁徙水鸟的影响,迁徙水鸟是深圳湾潮间带湿地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圳湾里的福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香港米埔内后海湾国际重要湿地的重要保护对象。虽然施工面积相对整个深圳湾来说比较小,但对水鸟来说这小片区域是它们在深圳湾的家园的一部分,上面提到的鱼类和底栖动物,就是迁徙水鸟的主要食物来源。此外,施工期间人为活动也会对这些鸟类造成干扰,鸟类很可能会因此而失去这些可以用作觅食和休息的栖息地以及食物,令候鸟的生存状况更为严峻,实际的影响有待更深入的研究与监测。

△ 深圳观鸟协会制作的黑脸琵鹭栖息图

2、对项目运营以及后续航道维护的评价
诚然,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如果避开鸟季,对鸟类的影响的确不是很大。可是航道是需要开船的,主要开船就有影响。很多人会说“可以选择在没鸟的时候开,有鸟的时候暂停”,这同时是根本不可能的。因为按照前面报告里的阐述,本项目就是伸进来看生态资源的,怎么可能鸟季的时候不开?同时我们生活在深圳的伙伴都知道,深圳夏季极其炎热,而冬季、春季坐轮渡才更加舒适。深圳候鸟季从每年的9月到来年的4月,这8个月内不可能不开船啊,可是整个水面全部是鸟类栖息地。
同时,环评报告中仅轻描淡写提及,后续航道需定期疏通。可是后面每一次疏通都会对环境造成重要影响,定期疏通到底是几天一次?几个月一次还是几年一次,需要明确。这个不明确,所有的环评可以说是可以推翻的。
项目建设、运营及配套灯光工程将对水鸟产生极大负面作用。环评报告内直接缺乏对深圳湾水鸟的影响评价。水鸟已成为深圳湾全力打造的名片,深圳湾沿岸日常栖息水鸟平均为3000只左右,而本次特色航道将策划建设沿岸等灯光工程,环评内并未对此进行评价。根据文献,夜间灯光及其光污染对鸟类负面影响极大,包含1)破坏鸟的磁场定向,导致判断方向错误,迁徙的候鸟尤其容易被红光和白光误导诱陷,造成过度能量损耗从而死亡或造成视错觉,导致撞击死亡;2)影响鸟类求偶、繁殖、觅食等生理行为,使部分鸟类产卵期提前;还可能影响其激素分泌与免疫系统,对鸟类对健康状况产生不良影响;3)扰乱迁徙中候鸟的生物节律,如影响判断昼夜变更而改变作息,干扰鸟类休息,及误导其对季节和迁徙时间的判断。由此,本次航道尽管打算串联的人才公园、深圳湾公园打造观光旅游,但同时也在损害城市已有景观与生态资源。
3、项目环评完全没有考虑香港一侧
项目位于深圳与香港交汇的深圳湾,甚至有一段就在分界线上。而香港对面就是国际拉姆萨尔重要湿地米埔自然保护区、香港湿地公园,香港一侧还有大面积渔民。可是在报告中完全没有提及,环境影响评价不能因为行政区划而不受影响。

4、项目穿过广东省海洋生态红线

线路穿过166号深圳湾重要滨海湿地限制类红线区,邻近167号深圳湾重要滨海旅游区限制类红线区,二期工程极有可能穿过168号深圳湾红树林限制类红线区。

这里需要明确红线的概念,生态红线就是打死不能更改的生态屏障!是严格禁止围填海及其他可能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破坏湿地生态系统功能的开发活动的。可是本项目肯定会改变,所以本项目在本条下是根本没办法通过环评的。

对于166号区域的穿越,穿越深圳湾重要滨海湿地限制类红线区长度约3.4km,影响面积36.6150公顷,该范围内的底栖生物随疏浚作业的施工而受到较大程度的影响。该区域的管控要求提到,“禁止围填海及其他可能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破坏湿地生态系统功能的开发活动”,而本项目将影响湿地生态系统功能,工程引起的冲淤环境改变、悬沙将对区域的造成不可逆生态影响。

5、项目穿过幼鱼幼虾保护区  

幼鱼幼虾保护区为-20m以浅海域范围。施工作业产生的悬浮泥沙对幼鱼幼虾保护区的影响范围约235.88公顷,直接影响幼鱼幼虾的呼吸功能,从而造成窒息死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明确:会造成底栖生物14.53吨,游泳生物约136.22吨,鱼卵仔鱼换算为鱼苗损失量为219000粒。深圳湾是重要的鸟类栖息地带,深圳人为了保护这里的候鸟,2015年设置禁渔区,到现在才刚刚有所恢复,就又要重新破坏了吗?如果这样可以破坏,那又何必确定禁渔区。

6、对红树林的影响
福田红树林自然保护区与福田红树林生态公园、香港米埔国际重要湿地共同围合成的深圳湾(香港称后海湾),是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是一个典型的红树林(湿地)生态系统,也是国际候鸟迁飞线路上重要的一环。来文提到的深圳湾深圳湾航道工程虽然不在保护区范围之内,但该工程区域毗邻深圳福田红树林自然保护区与香港米埔国际重要湿地,是保护区和国际重要湿地外围的关键缓冲地带。疏浚工程在一定程度上会加强对沿岸红树冲刷、推动冲击岸边,将对红树林生境产生一定影响。
当然,对红树林的影响可能不是很大,可是二期呢,就是极为严重的破坏!一期的影响还需要论证。正如深圳某保护部门的建议:建议由广东省深圳航道中心分别编写疏浚航道对深圳湾红树林、底栖动物、水鸟栖息觅食及迁飞等方面的专题科学论证报告,由广东省林业局组织相关专家评审,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7、悬浮物对对海洋生态的影响      
由于深圳湾主航道底泥污染严重,浮泥深达10米,深圳湾航道疏浚作业,不仅将释放淤泥中污染物,对水域可能造成二次污染;由于滩涂和航道的底泥是一个整体,航道疏浚作业以及潮汐作用还将导致滩涂重构,引起红树林区域滩涂的高程下降,部分滩涂甚至将会消失,可能会对红树林生态系统中红树植物、底栖动物造成重大影响,严重损害保护区内的环境质量,缩小候鸟觅食场所。
单看浮物的影响分为施工期和营运期。施工期,悬浮物增量浓度大于10mg/L的面积达235.88公顷(P266)。悬浮物增加,将影响浮游植物光合作用,进一步对影响海洋生态食物链,再延伸至水鸟等更高级的食物链消费者。生物的毒理危害首先表现为堵塞或破坏海洋生物的呼吸器官,严重损害鳃部的滤水和呼吸功能,从而造成窒息死亡。    
深圳花了大价钱好不容易让深圳湾的生态趋于稳定,现在还在论证如何清理改善深圳湾底泥的时候,再折让扰动,合适吗?
8、疏浚底泥的处理    
环评报告中疏浚的作业方式为抓斗式挖泥船,并且进行异位处理,运输至中山。但报告内没有对底泥脱水处理进行阐述及评价,若脱水处理方式为化学方式,则需要投入化学絮凝剂,处理后的化学污水对整个深圳湾的水环境污染极大,将影响该区域的底栖生态的同时,还将影响所有生物食物链上下游的其他生物。
9、对水产养殖的影响    
对面的香港的养殖场主要是养殖什么品种,疏浚引起的重金属扬起会影响对方的养殖质量,甚至会引起深港纠纷。
10、其他

此外还有油污污染的风险、撞击大桥的风险,对微生物的影响、固体废弃物的影响,对周围敏感地带的影响。

项目程序未完善
1、尚未取得用海使用权证    

项目目前并未取得海域使用权证书,相关部门回应还在论证之中。希望相关部门能从深圳湾以及项目整体来论证。而不是单纯化整为零,单纯论证本项目建设期。因为生态是相同的,而本项目也绝非单纯疏浚,后面还有更多更多。运营运期,航道将定期进行周期性疏浚,也一定会产生悬浮物、改变冲淤环境,从而浮游植物、底栖动物及水鸟,而文本内并未对此部分造成的影响进行讨论,忽略了航道运营的长期影响。  

对环评单位及海域使用论证单位资格的异议
通读《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公众参与公告》与《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送审稿》,我们对环评单位的资质严重质疑。因为报告中放出的相关资质全部已经过期!!
哪怕该机构确实有能力,资质有效期内的机构做的环评才有效,这个环评是不是可以作废了。





△ 报告中列出的环评证书
关于建议
深圳需要发展,我们认同;深圳需要发展旅游,我们也认同,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为了发展经济而适度让步生态保护,我们也能够理解。可是本项目目前从报告来看,完全是破坏了生态,损坏了环境,同时也难带动经济,深圳投资远远大于收益,不仅如此,还在一定程度上破坏深圳全球形象,还可能引起与香港纠纷。我们不是反对发展,不是反对开发,我们反对的是为了开发而开发,对于本项目我们实在找不到支持的理由。我们也脑洞大开,思考相关建议,希望能够对相关部门有所建议。
1、将海上看深圳,改为海上看湾区
项目书中明确提到,之所以建设本项目,是因为粤港澳大湾区联动的需要,是深圳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需要,可是在我们看来,该项目太小气了,完全可以更大气,直接“海上看湾区”,从深圳出发,绕香港、澳门一圈然后折回,如果可行的话,直接制度创新,将出入境搬到轮渡上,可以香港、澳门停靠上下船。这样既能避开深圳湾这个生态要地,还能减少投资,果能够去香港和澳门兜一圈,对游客的吸引力度肯定更大,收益也会更大。
2、可以开发飞机看深圳
深圳是狭长的行政区划,本项目哪怕是伸到深圳湾,也还是只能看一点深圳,还有整个背部龙华、光明、龙岗,还有东部的大鹏、盐田,还有深山合作区。跨度如此大,就算是伸到深圳湾,也没办法看全部的深圳,一位资深记者建议,是否可以考虑天空看呢?
3、变海上看城市,改为城上观鸟
深圳湾最重要的资源是生态,而其中最重要的则是观鸟。现在每年候鸟季,来自全国的鸟友都会来深圳。我们完全可以在深圳湾进行一定调整,比如在海面上抛一些大树,方便候鸟栖息,同时也减少与人的接触,打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样既减少投资,也是一处靓丽的城市景观。应该将项目资金用于加强对深圳湾的生态修复,改善了环境,对深圳市民,对旅游都至关重要。
4、降低生态风险,重新科学规划线路
发展海上看深圳,也并不需要一定进深圳湾。“坚持生态优先,加强陆海统筹,严守生态红线,保护自然岸线”,“率先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加强重要湿地的保护,加强跨境湿地保护与合作”,现有的疏浚施工方案存在较大的生态风险,航线开通运营后产生的噪音、光污染也会对红树林湿地生态系统造成较大影响,特别是候鸟觅食滩涂的缩小将不可逆转,将来可能会引起中央环保督察组的关注。另外深圳湾申报国际重要湿地是国家交给深圳的一项工作任务,航线开通运营也将会影响我市的国际重要湿地申报及落实国际重要湿地保护有关工作。为降低生态风险,建议重新规划运营线路,以降低对深圳湾湿地核心区域以及香港后海湾国际重要湿地的影响,彰显我市生态优先的科学发展理念。
5、避开候鸟越冬及迁徙季节,严格管控及论证

如果一定要上该项目,那么前提一定是经过严格的论证,逐步向市民公开信息,调整方案,在降低污染的基础上实施。据说之前评审专家在评审的时候也是附带了一系列条件,希望能够在满足专家组条件的基础上再重新开启。

相关意见
(时间仓促,未联系取得引用同意,故不作具体署名)
1、 某政协委员

深圳湾不仅是深圳市自家的私家池塘,对岸的香港米埔湿地是国际保护湿地,深圳湾通航将对米埔湿地造成破坏性影响,群内专家有没有渠道联系一下香港方面专家,听听港方案意见?

另外,深圳湾红树林鸟类保护区更是国际候鸟迁徙通道上的一块重要补给地,深圳湾通航必将对迁徒候鸟的生存造成破坏性影响,从而对全球生态造成负面影响。

在当前国家正积极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时代,深圳搞这种“吸引眼球”的项目,就不担心世人给深圳贴上个“破坏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标签么?总之,看来看去,这项目似乎在给咱深圳市领导上眼药呢

也不知是什么人出的如此好主意


2、 深圳知名自然学者

这个商业项目准备在深圳湾开挖和运营。请决策者慎重考虑以下问题:延长至红树林生态公园的观光航线穿过深圳最重要的候鸟栖息地,有什么影响?航线穿过国家级的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域,有什么影响?航线穿过米埔自然保护区域,有没有征求香港的反应?米埔是拉姆萨尔国际湿地公约中的重要湿地,会不会在国际上给深圳带来负面影响?

深圳湾,这个以深圳命名的海湾,万物共生,市民共享,从某种意义上,是深圳人的精神图腾,是先行示范城市的生态名片。在这里做任何动作,都请慎重,慎重,再慎重。

3、 某生态专家

无知者无畏!荒唐者作孽!

疏浚淤泥必将泛起黑水,破坏底栖就是阻挡鸟儿迁徙。别再往幸存下来的深圳湾红树林保护区和米铺拉姆萨尔湿地插上一刀!

4、 某规划专家


      1997年,为了保护红树林,滨海大道在施工图已完成的情况下改线绕行,2005年,为了保护红树林,世界银行的大截排污水远距离输运方案搁浅,2020年,难道为了所谓的海上看深圳秀,破坏这来之不易的生态保护成果,如果海上只看到那光芒万丈的高楼大厦,而看不到惊恐而四散而逃的飞鸟,看又有何意义呢?每一位去过深圳湾的市民应该投票表达自己的建议。

5、 某规划专家

早年华侨城也曾想过疏浚一条航道连接欢乐海岸,作为海上游线,稍稍进行水动力和工程评估就放弃了,侨城算不过账放弃是理性的。今天想赚钱的和出钱开挖航道的是企业?还是政府?2003年政府决定为了城市建设不再填深圳湾,是对深圳湾河口湿地(大沙河、深圳河)生态保护的很好态度,于是有了深圳湾公园,当年设计深圳湾公园的价值权重排序是:红树林湿地、鸟、人,这是当年的生态观示范,面对深港共有的深圳湾生态环境少扰动和不扰动,对经济欲望进行期望值管理,难道不是最好的示范吗?其实,曲尺状的深圳湾公园已经形成了后海中心和超总的对望观景效果,“海上看城,不如城上观鸟”(马嘉骏)这是深圳独特的文化特色,留一份对深圳湾湿地自然生态的敬畏一点不过分,这才应该是深圳社会应该有的态度,二十多年前的生态观已经矗立在那,今天的行为却是一种不应该出现的工程至上的反动,文明是向前演进,而不只是想钱。

如果疏浚的是传统的深圳湾航道,方便生产运输,顺便游船走走无可厚非,为观景另辟蹊径新开挖专属航道不应该成为先行示范的坏例,我真希望看到这个项目因为公示而取消,成为先行示范区的好例。



最后用总书记的依据讲话作为结束:在生态保护红线方面,要建立严格的管控体系,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在环境质量底线方面,将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底线。——习近平《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2018.5.18
本文由协会汇总,综合CECA、MCF、厦门大学红树林教授、南科大鸟类教授、深圳观鸟协会、潜爱大鹏、绿源、鸟兽虫木、相关环境工程专家、相关媒体朋友等专家意见。
时间仓促,难免有不足、缺失或者错误的地方,欢迎大家提议,也更欢迎大家直接向相关部门提议,以及提出您对项目的建设性调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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