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事件 | 广东茂名水东湾建设项目与红树林的博弈

预警事件

茂名水东湾位于广东茂名市电白区境内,素有“南方北戴河”之称。水东湾于1999年建立起了市级红树林自然保护区,总面积2725hm2,保护区内天然红树林树种主要有白骨壤、红海榄、秋茄和桐花树等。2004年至2006年底,仅用2年多时间,电白县就营造红树林666.7hm2,成为全国最大的人工红树林基地,大大地改善了该县沿海的生态环境 。随着茂名市经济中心向沿海转移,紧锣密鼓地开始了水东湾新城的建设,红树林的生态安全岌岌可危。新闻显示,水东湾大桥项目、滨湾路绿道项目、歌美海公园及歌美海西路建设工程、海洋公园与码头项目、环湾大道项目已经逐步开始实施,这些项目皆位于红树林周边,属于生态敏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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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工的新闻接连发出,红树林的破坏却无人问津。志愿者向CMCN报告了红树林的破坏情况,我们也在信息收集的过程中发现了许多问题,列举如下: 问题一 CMCN于2016年6-7月向市城乡规划局水东湾新城分局申请信息公开上述五个涉红树林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得到回复:除了水东湾大桥项目环评已编制完成,其他项目环评还在编制中。滨湾路绿道项目、歌美海公园及歌美海西路建设工程、海洋公园与码头项目、环湾大道项目是否存在“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十九条 编制有关开发利用规划,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发利用规划,不得组织实施;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问题二 为什么项目是否为生态敏感区是以保护区规划为界限,而非以红树林分布为界限?只有保护区的红树林应该受到保护,不属于保护区的红树林就得不到保护? 问题三 针对水东湾大桥环评所示的原计划2015年10月完成的自然保护区规划的调整和修编,CMCN向茂名市林业局申请信息公开,收到回复:茂港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和电白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合并调整及大洲岛湿地公园的总体规划工作至今尚未完成。 如今大桥已动工,是否意味着保护区的规划是跟随水东湾大桥调整? 问题四 CMCN向茂名市林业局申请公开该项目的占用林地批复,得到的回复为“水东湾大桥占用林地批复”不存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水东湾大桥项目或为非法侵占林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十八条 进行勘察、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监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森林植被恢复费专款专用,由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统一安排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植树造林面积不得少于因占用、征用林地而减少的森林植被面积。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督促、检查下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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